本报讯 日前,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邻里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理既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又实质性化解邻里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邻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被害人轻伤。
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双方矛盾得到初步化解。
为保证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兼顾法理与情理,法库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公开听证制度,邀请听证员、公安机关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案件社会危害性以及纠纷产生缘由,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进行详细阐释。
参会代表结合案件事实、乡土邻里实际以及基层治理现状充分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听证现场,检察官以案释法,围绕邻里交往、理性维权、土地地界纠纷合法解决途径等内容开展普法宣讲,疏导双方积怨,进一步修复邻里关系。法库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落实“应听尽听、能听尽听”原则,持续拓宽司法公开途径,以阳光司法传递检察温情,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解在源头,以能动检察履职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