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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安路地检察院携手破难题 有了铁路跨桥 村民告别冒险穿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于博 本报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6-09-15 09:44

  “以前出门,要么冒险穿越铁路护栏,要么绕行好几里地。现在桥通了,几分钟就到,安全又方便!”日前,行走在新建的铁路跨桥上,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村民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当地村委会给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上面写着“公益诉讼暖民心,铁地共建天桥路”字样。

  振安区检察院与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纽带,探索“线索互享、办案互助、治理互促”的路地协作新路径,把昔日村民提心吊胆的“穿行路”,变成了交口称赞的“民心桥”。

检察官向村民了解情况 郭宏伟摄

检察官向村民了解情况。  郭宏伟  摄

  铁路穿村而过 村民跨线穿行

  沈丹线铁路穿村而过,将汤山城镇一分为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频繁往返铁路两侧,由于缺乏安全的通行设施,村民们长期破网跨线穿行,重大安全事故一触即发。村民虽多次反映,但因涉及多部门职责,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改变始于振安区检察院的一次主动摸排。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村民穿越铁路安全问题后,敏锐意识到该问题涉及铁路运行安全,属铁路检察机关管辖,便将线索迅速移送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两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联合调查:干警多次实地走访,对列车通行密度、村民横穿频次等进行全面摸排,并对护栏破损状况、跨线高频点位等逐一记录固定。

  铁路部门认为附近有便道可供通行,但检察官实地勘测发现,便道绕行距离过远,且两侧村庄老年人占比较高,绕行极不方便。更严峻的是,因地势低洼,每年雨季路被淹没,村民只能铤而走险破网穿行,属地行政机关仅靠日常巡护和宣传无法根除风险。两院经研究认为,唯有修建上跨桥,既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又满足村民出行需求,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解”。

  打破壁垒 联动办案

  铁路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打破壁垒,搭建平台,联动办案。

  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多次登门与铁路部门磋商,阐明建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下,铁路部门最终决定启动建设项目。振安区检察院同步协调属地行政机关,负责桥梁建成后的管护。

  在此基础上,两院联合铁路企业、地方政府、交通运输等7家单位召开协调会议,逐项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工程启动后,部分村民因担心建桥占地、影响采光而产生顾虑,施工一度受阻。面对群众关切,两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再次召开现场协调会。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航拍进行现场演示,通过平面图展示等方式,将上跨桥建成后的通行路线和实际效果直观呈现在村民面前。村民的顾虑随之打消,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烦心路”变成“平安桥”

  铁路上跨桥建成后,两院干警联合开展“回头看”。曾经破损的护栏已修缮加固,沿线无一处破网穿行痕迹,桥上桥下人车分流、秩序井然。昔日的“烦心路”,如今成为群众放心的“平安桥”。

  案件办结远非终点。两院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将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日常联络等协作机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路地协作从个案联动向机制协同深化。

  从一座桥的修建到一套机制的落地,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振安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纽带,让铁路检察机关的跨区划优势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属地优势相互赋能,转化为服务铁路运行安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