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路上枫桥” 七日速赔减轻诉累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6-09-03 09:20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高效办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家属提交起诉材料到全额领取赔偿款,全程仅用7天,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事故中,骑行电动车的王某与重型货车碰撞,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王某家属处理完后事即委托代理人将肇事驾驶员及车辆承保人某保险公司诉至于洪区人民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百余万元。然而,某保险公司对其中的误工费、医疗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不予认可,双方赔偿诉求相差20余万元。

  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自行协商陷入僵局,案件被转入于洪区“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分层调解工作机制:

  第一层开展首轮疏导,由调解员前置介入,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安抚王某家属情绪,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并参照同类生效裁判案例逐项释法,明晰各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虽首轮未达成一致,但有效缩小了认知分歧。

  第二层由法官进行深度调解,围绕每一项诉讼请求,从法理、事理、情理多维度拆解分析,既阐明保险公司的抗辩边界,又兼顾王某家属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经多轮沟通,双方意见分歧进一步缩小,最终以合理赔偿额达成一致。

  协议达成当日,中心一次性办结全部调解及付款手续,王某家属当场收到全额赔偿款。

  本案是于洪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改革的有力印证,通过整合调解、裁判、理赔等功能,中心实现“一窗受理、分层过滤、快速兑付”,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于洪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升级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道交领域的实际应用,让公平正义更快抵达群众身边。

  详情点击: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