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清晨,在沈阳市沈河区一处临街居民楼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法警的配合下,拉起警戒线,对一起历时20余年的执行积案启动现场强制腾房执行行动。
2003年,沈阳市某商贸中心与某银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拖欠本金280万元及利息未予清偿,抵押物为这栋居民楼内的部分房产。这起案件自2004年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情复杂,陷入了“难缠”境地——涉案房产存在新旧地址登记不一、历史档案复杂、被执行人擅自对外出租等问题,叠加当事人多次提起异议复议等情况,案件历经数次终结本次执行、恢复执行,执行难度大。
转机出现在今年,涉案债权依法转让给某公司,某公司书面承诺自行承担风险、申请现状拍卖。执行干警迅速开展行动,先后完成了委托评估、网络竞拍等工作,经历两次流拍后裁定以物抵债。执行法官反复比对新旧地址,多次往返不动产登记部门,终于彻底查清了房产地址,确定为同一标的物,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但被执行人及实际占用人仍不履行腾退义务,持续占用、出租涉案房产,执行法官组织开展现场强制腾房行动。
“按预案,进场。”随着现场负责人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法警带领搬家公司人员来到案涉房屋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分头清点登记物品、将物品逐一编号搬运、持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此时,一名承租人的亲属匆匆赶到现场,情绪激动地对执行工作提出质疑:“这房子我已经租下来了,你们不能动。”执行干警早已做好应对现场突发情况的准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其耐心解释说明。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对方不再阻挠。此次强制腾退行动持续近两个小时。执行法官与某公司代理人签下交接确认单后,警戒线收起,警车驶离,人群散去,老楼恢复了平静。
这起案件在历经多种复杂情况,经执行干警一遍遍核查历史档案、一条条厘清线索、一层层做实法定执行程序后终于画上了句号。“本次强制腾退行动组织周密、程序规范、执法文明、处置有力……希望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有力打击规避执行现象。同时,办案中坚持依法精准施策,刚柔并济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受邀见证本次强制腾房行动的沈阳市人大代表肇畅、市政协委员王延宏如是点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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