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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硬实力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法治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涛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26-09-17 09:10

  9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法治环境专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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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问: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省法院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省法院在深入推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把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的案件审理周期长、胜诉退费难、执行难、联系法官难等堵点难点作为“小切口”,靶向施治、专项攻坚。针对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坚持党组督办,逐案定法官、定时限、定方案、定责任,每周调度、定向函询、全省通报,集中清理涉企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760件,清理率70.76%。针对胜诉退费问题,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协调财政部门打通退费资金保障、审批流程衔接、退付渠道等堵点,清理胜诉退费2.02亿元,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应退未退诉讼费全部清理完毕。针对执行难问题,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做实交叉执行,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定“查扣冻”操作规程;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进账的未发放执行案款,做到应发尽发、应发快发,未发放执行案款清理发放率达到64.45%。针对虚假诉讼问题,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案件,已查实虚假诉讼案件833件次,移送公安、检察机关102件次,同时健全常态化线索归集、重点案由风险识别机制,协同纪检、检察、公安等推动系统治理。针对联系法官难问题,对相关投诉开展跟踪回访与责任倒查,并制定联系法官工作办法,依托12368建立联系法官快速响应、限时反馈机制,推动问题投诉逐月下降。

  问:检察机关聚焦哪些关键环节,将“精准监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答: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所系。全省检察机关把“精准监督”作为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法,紧盯涉企案件办理中企业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关键环节,努力做到监督发力精准、权益保障精准。

  一是在涉企案件强制措施适用上严把关口。对批准逮捕企业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一律层报省检察院备案审查,逐案审查人身、财产强制措施适用的合法性、必要性,坚决防止“以案扰企”。组织开展涉企刑事案件财物查扣冻及处置监督“回头看”,重点纠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查扣冻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上持续发力。会同省公安厅对长期未结的涉企案件逐案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统筹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案件依法办结,最大限度减少案件久拖不决对企业融资合作、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是在企业胜诉权益兑现上加强监督。深入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对执行不力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促使恢复执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推动企业胜诉权益依法兑现。

  四是在行刑反向衔接上堵漏纠偏。对依法作出不起诉等处理的涉企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并跟踪监督,防止“小过重罚”“当罚不罚”“类案不同罚”,既不让违法者因“不刑”而“不罚”,也不让企业因“过罚不当”而受损,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责。

  问:围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有哪些打击举措和成果?

  答:近年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逐步呈现出链条化、产业化、网络化的特征,非法贷款中介、不正当反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发频发,不仅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秩序,还诱发多种经济金融类刑事犯罪,对我省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公安厅联合监管部门,启动了公安、监管、行业、机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着力打通线索流转通道、共享数据分析成果,一方面,用好金融监管的大数据稽查手段,另一方面,发挥公安机关在资金研判、大数据办案上的优势,盯住盯紧“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和助贷机构”“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4类“黑灰产”中介机构,全力开展集中研判、深挖拓线和波次打击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00多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0余人。其中,破获涉“黑灰产”类违法犯罪案件60多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16个,涉案总金额超过60亿元。特别是近期,葫芦岛公安机关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中介团伙组织实施、涉案金额逾4亿元的贷款诈骗案。目前,该案已在全国多地成功发起集群战役,形成强大震慑。

  问:省司法厅在推进“扫码入企”落地见效、以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具体有哪些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

  答:我省坚持高位统筹,将推行“扫码入企”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政府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扫码入企”全域落地、常态长效。

  一是加快统筹部署推进。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5月底有码可扫、7月底无码不查、12月底一网通管”工作目标。会同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开展16场次专项培训。常态化开展基层答疑解惑、上门帮扶指导,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会用等问题。

  二是夯实智慧监管支撑。在前期沈阳、大连、抚顺、辽阳、朝阳和生态环境领域试点基础上,今年5月全面完成“扫码入企”系统2.0版本升级,并在全省全面推开。同时,主动对接公安、生态、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打通部门自建系统与全省统一平台数据壁垒,切实减轻基层执法负担。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问效。将“扫码入企”应用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考核。建立“周调度、周分析、周提示”常态化督导机制,每周通报各地扫码覆盖率、检查计划执行率等核心指标,推进滞后地区重点督办、约谈提醒。自“扫码入企”工作开展以来,全省12365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开通“扫码入企”权限,累计“扫码入企”检查121919次,亮码率达到98.7%,实现了“有码可扫”全覆盖和“无码不查、应扫尽扫”的阶段性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