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成长路上,难免有法律困惑。被同学起外号、被威胁、网上被恶搞……该怎么办?本报邀请法治副校长以问答形式,解答15名同学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同学们避开容易碰到的法律误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快来看一看这些问题你是不是也遇到过吧!
问:同学给我起难听的外号,算不算校园欺凌?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鸭绿江派出所民警、皇姑区珠江五校实验小学星河校区法治副校长田源:
教育部文件明确把“起侮辱性绰号”列为欺凌行为的一种。普通玩笑外号是双方都能接受的,没有贬义的,你不高兴对方就立刻停止,这不算欺凌。但是如果外号带羞辱性,甚至通过起外号故意、恶意拿外貌、缺陷、家庭去挖苦你,当你明确说过“不要这么叫我,我很难受”,对方还继续叫,或者一群人跟着喊,让你难堪、自卑、不想上学,那就算校园欺凌。
问:有人拉帮结派不让我跟别的同学玩,我该怎么办?
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浑河站东司法所所长、浑南区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津言:
这是典型的社交排斥型欺凌。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孤立别人,也不会孤立你。你要勇敢说“不”,同时也要把情况告诉老师和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有责任制止此类行为。
问:被同学打了,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法治副校长杨方:
同学之间发生正常打闹对你造成了伤害,你直接还手,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正当防卫,而是很容易演变成打架斗殴。但当你遇到校园霸凌,比如有人将你堵到偏僻角落施加暴力,让你生命、身体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法律上是允许你进行必要的自我防卫的。但一旦对方停止动手,你就不能再继续攻击了。
问:同学在网上建群骂我、发我丑照,算不算欺凌?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长甸派出所副所长、鞍山师范学院法治副校长陈正杰:
按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是普通玩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通过网络实施侮辱、恶意损害形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然侮辱、发侮辱信息干扰他人生活,可拘留罚款。面对这种情况,要录屏或截图,报给班主任或者法治副校长,要求认定欺凌、删图,情节严重可直接打110或到派出所报案。
问:玩游戏时有人要买我的账号,让我先交保证金,是不是诈骗?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小蜜蜂”法治宣讲团负责人、抚顺县海浪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法治副校长王月:
这是游戏交易类诈骗的典型套路,骗子通常以“高价收购账号”为诱饵,再以“交保证金激活账户”“交解冻费”“交押金”等理由让你先转钱。最后账号没卖出去,保证金也有去无回。记住:交易只走官方正规渠道,别私下交易,别点对方发来的不明链接。万一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问:同学把我的照片P成搞笑图发朋友圈,我可以告他吗?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沐蓝”未检团队负责人、本溪市东明小学法治副校长桑乔娇:
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把他人照片P图并发朋友圈,属于公开传播,涉嫌侵犯肖像权。即便对方说是“开玩笑”,也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明确告知对方立即删除并道歉,如果对方拒绝或继续传播,务必保留截图证据,可请老师或家长介入调解,情节严重可依法起诉。
问:网上有人要跟我见面,说给我送礼物,能去吗?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卢奕妃:
不能去。网上陌生人身份不明,所谓“送礼物”实际上就是诱骗你单独见面的陷阱,背后很可能藏有侵害你人身安全的危险。请直接拒绝对方,果断拉黑;如果对方纠缠不休,立刻把情况告诉老师和家长,必要时报警处理。请记住,真正对你好的人不会用礼物骗你出门。要拒绝网络诱惑,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问:我在直播间给主播刷了2000元钱,爸妈能要回来吗?
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义县大榆树堡小学法治副校长关雪:
可以主张追回。根据民法典,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00元打赏明显超出你日常消费和认知能力,属“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监护人追认可撤销。家长应保存充值记录、消费截图,向平台申请退款;协商不成可向12315、12348求助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问:爸妈偷看我的日记和手机聊天记录,违法吗?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营口市理工学院附属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楠:
对于年满8周岁的孩子,父母偷看其日记或聊天记录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构成违法。父母虽然出于监护职责,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有明确保护。只有遇到人身安全危险等法定特殊情况,父母才可以查看。父母出发点大多是关心,但方式不妥。你可以平和地与父母沟通,争取互相尊重。
问:我今年12岁,把人打伤了,要负刑事责任吗?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阜新市蒙古中学法治副校长叶向杰:
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会被追究刑责。但年龄不是“护身符”,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家长要负责赔偿医疗费,还会被责令管教,必要时伤人者要被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打架伤人害人害己,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拳头。
问:同学借了我的东西不还,我自己拿回来,算偷吗?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白塔区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王鹏:
同学借了你的东西不还,是他不守约定,做得不对。但是哪怕东西是你的,悄悄从他书包、抽屉里拿回来,这种方式不可取。未经允许翻看、拿取他人物品,是违反校规和法律精神的。正确做法是友好提醒他,请对方归还;对方拒不归还,可以要求让班主任、家长或者法治副校长帮忙。
问:我发的朋友圈,别人可以随便转发吗?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银州区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董行素: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肖像权。朋友圈虽然是你主动发出,但你设置的可见范围代表了你愿意分享的边界,不等于默许他人截图、随意向外转发扩散。朋友圈里你原创的文字、照片还受著作权保护。即便转发时没有恶意,一旦内容被断章取义、大范围传播,也会对你造成伤害。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明确要求对方立刻删除转发内容。
问:我在学校门口被高年级学生要钱,不敢告诉老师,怎么办?
北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北票市特殊教育学校法治副校长张静:
高年级学生在校门口强行要钱,属于欺凌。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行索要财物属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及时处置欺凌事件。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隐忍,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记住对方样貌。情节严重可以报警,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要害怕威胁,求助不是懦弱。
问:同学让我帮他考试作弊,我该答应吗?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政工室副主任、盘锦市胜利小学“好人导师”张嘉桐:
坚决不能答应。考试作弊违背诚信原则,根据校规校纪,协助他人作弊同样属于违纪行为,会面临通报批评、成绩作废等处分。帮忙作弊看似是讲义气,实则既害同学又会毁掉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要果断拒绝,可以直接告诉他:“我不能帮你作弊,考试要靠自己努力。”不必碍于情面妥协。如果对方反复纠缠劝说,要及时向老师说明情况。
问:我能不能自己改名字?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葫芦岛市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王昊: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但按照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你已满8周岁,办理时父母要充分尊重你的意愿。等你年满19周岁,就可以完全由本人自主申请更改姓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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