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隆隆作响,工人忙碌有序,鞍山一家豆制品厂车间里,久违的生机再次涌动。谁能想到,就在不久前,这家企业还因一场场地租赁纠纷陷入停产危机,如今在法院的柔性调解下,不仅保住了生产线,还让村、企重拾和睦,实现了多方共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鞍山两级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以司法温情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写照。
合同到期未续约 双方闹上法庭
2023年1月,当地某村委会与这家民营豆制品企业签下租赁合同,将7800平方米场地租给企业经营,租期1年,年租金25万元。一年后,合同到期,双方没续签2024年度协议,企业也没缴新租金,却一直占用场地生产。
2025年3月,村委会忍无可忍,以企业拖欠租金、拒绝续签构成违约为由,发函解除合同,要求结清租金、腾退场地并迁出相关注册地址。协商多次无果后,村委会将企业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明确约定 “乙方未按时交租,甲方可终止合同”,企业逾期未缴租金已构成违约,遂判决解除合同,要求企业腾退场地、支付拖欠租金及利息。
企业陷绝境 法官寻双赢
一审判决下来,企业瞬间“停摆”:生产线全面停滞,前期千万级投资可能打水漂,数十名员工面临失业,周边村民的就业生计也受影响。情急之下,企业提起上诉。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徐艳丽接手后,没有机械办案。她深知,这家企业扎根当地多年,带动了民生就业,生硬执行判决虽合法,却会引发连锁反应,与司法服务民营经济的初衷相悖。
为找到双赢的解决问题方法,徐艳丽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多轮组织双方调解。她一边厘清法律关系,解读合同条款;一边换位思考,既考虑村委会的集体资产权益,也顾及企业的生存发展。
徐艳丽向村委会摆实情:“强制解约,企业垮了,几十名村民丢工作,损失更大。” 同时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引导村委会在护好集体资产的同时,为企业留条生路。
三年缓冲期 纠纷圆满化解
一次次释法明理,一遍遍耐心协调,僵局终被打破。双方达成一致:村委会给企业三年缓冲期,助力化解经营困难;企业主动补缴欠租和缓冲期租金,承诺按时履约。
今年2月5日,企业撤回上诉,村委会也撤回起诉,法院依法准许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场耗时一年的纠纷画上句号:企业生产线全速恢复,员工重返岗位,经营危机化解;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村、企合作情谊延续。
·声音·
办案法官徐艳丽: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化解涉企矛盾,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兼顾情理。法院始终力求法理相融,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用司法力量为民营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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