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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事办精 把难事办成 把好事办好 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件数居全国前列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2-01-18 10:15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相关数据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12件

  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化解177件

  检察长包案化解82件

  一体化办理化解案件91件

  本报讯 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解难题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的重要举措,以“四个三”为着重点,着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12件,居全国前列;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化解177件,化解率24.5%,位列全国第三;检察长包案化解82件、省人民检察院带头化解45件、一体化办理化解案件91件、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类案件88件、公开听证108件等5项指标位列全国前五。

  树牢“三大理念”,确保争议化解的实质性。树牢“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理念,以“事要解决”为关键,面对面倾听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守好权利救济的检察防线;树牢精准监督理念,针对案件特点,不断完善精细化审查制度,坚持书面审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找准争议化解的切入点;树牢“穿透式”监督理念,积极开展“穿透式”审查,在法院裁判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注重以抗促调,以抗诉为手段推动问题得以实质性解决,努力将抗诉的“势能”转化为调处争议的“动能”。

  突出“三个结合”,确保争议化解的实效性。突出维权与维稳相结合,针对当事人实体诉求合理但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化解,有效推进诉源治理;突出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坚持“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理念,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确保监督举措及时准确,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实现最好的监督效果;突出监督与保护相结合,结合服务“六稳”“六保”,坚持以精准监督举措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挥“三个作用”,确保争议化解的高效性。发挥头雁作用,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直接协调解决争议化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专项活动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发挥纵向一体作用,三级检察院建立联动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发挥横向协同作用,对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难度大的案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支持,强化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效建立,充分凝聚各方力量,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三项机制”,确保争议化解的长效性。构建持续关怀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力度,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化解争议的有效武器和助推社会治理的实际效能;构建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坚持办案与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同步推进,在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抓好有影响力案件的办理、以“求极致”的精神将每个办案环节做深做细的同时,强化对优质案例的筛选提炼,并及时发布供各地参考。评选第一批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布。构建考评激励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体系中,将专项活动任务作为重点加、减分项,严格对下考评管理。将化解行政争议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鼓励检察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化解行政争议中去,全力把小事办精、把难事办成、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