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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案说法”讲未成年人保护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1-04-01 10:04

  本报讯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中学生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月30日,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组织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刘春莹、张昊、谭广霁、杨博杰律师来到大连市第四十中学,为中学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益普法讲座。

头题

公益普法团进校园

  王金海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高空抛物、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发生身体损害等涉及中学生的典型案件,用通俗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规定的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告诉大家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一旦犯罪对自己人生的影响,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讲诚信、守规则,做新时代文明中学生。

  同时,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发出倡议,号召中学生爱护环境,在清明节假期向家长宣传爱护环境、文明祭祀的理念。

  大连市第四十中学校长毕文锋表示,听了普法团律师的宣讲,师生们受益匪浅,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处理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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