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深挖财产线索,准确使用财产查控措施,将一起“执行不能”案件快速执结。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系朋友关系,赵某分三次从吴某处借款20000元,后陆续偿还12000元,就未再偿还,法院判决赵某偿还吴某8000元。
今年8月,吴某申请执行。由于案件的标的金额不高,执行法官本以为案件执结相对容易,但在电话联系赵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时,赵某情绪激动,对偿还8000元借款非常抵触,留下正在外地打工一句话后,就对此置之不理,失去联系。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财产查控,将赵某银行账号冻结。不久,赵某打来电话要求主动履行义务,并声称其朋友向其账户转账近万元,但因为法院已经将账号冻结,现在他取不出钱来,无奈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对赵某进行短信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又从情理法理上对赵某进行说服教育,令赵某深受触动,表示通过这次交谈更加理解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