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来以为因为这一条记录,办保安员证这事就黄了,没想到警察同志真给我查清楚、办下来了,太实在了!”8月3日,保安员蒋某将一面写有“业务精湛效率高,心系群众敢担当”的锦旗送到铁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公安综合政务窗口,连声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7月31日说起。当日,蒋某到公安综合政务窗口申办保安员证。工作人员依规启用“智能体”开展背景比对,系统弹出提示:该人曾有司法拘留一次记录,建议“人工复核、慎重录用”。
系统提示仅为风险参考,不能作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必须回到原始法律文书才能准确认定。面对预警,窗口民警没有简单照搬结论一拒了之,而是秉持“依法依规、不枉不纵”原则,调阅原始文书,核实违法性质与处罚种类。
经复核,该记录系司法拘留,非明令禁入的“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3次以上行政拘留”,亦非“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且不涉及吊销保安员证等情形。换言之,单次司法拘留并不触发担任保安员的法定禁业条款。在确认蒋某年龄、学历、身体状况及考试情况均符合申领条件后,治安管理大队依法为其核发保安员证。
“系统提醒是帮我们把关,不是替我们办案。‘智能体’给线索,人得讲法理、看事实。”办证民警表示。一张证件,关系群众生计,也关系执法分寸——既要防住风险人员违规上岗,又要避免将有记录但依法可从业的群众挡在门外。在数字化执法背景下,大队把握技术与法治的边界,防止算法替代人工判断,确保行政裁量权依法行使。
今年以来,铁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安员证核发中实行“智能体初审+人工实质复核”双轨机制:数据预警不替代法律判断,疑难情形逐案溯源原始卷宗,既守住保安员队伍准入关口,又保障群众平等就业权利。

蒋某收到保安员证。 (受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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