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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悔罪退赃款 知错改错获从宽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6-08-04 09:45

  本报讯  近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党某某因欠债急需还款,伙同两名未成年人盗窃2万余元,事后幡然醒悟,主动带领两人全额退还赃款。后续两名未成年人再次窃走钱款。党某某归案后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捕涉案人员,全力弥补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办案中,检察官践行“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综合考量党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主动挽损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给予犯错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此外,检察官始终秉持“办好一案、治理一片”理念,以本案为典型,深入社区、学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是非观,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寄语

  本案中,党某某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却能在案发后幡然醒悟,主动规劝同伴全额退赃、真诚悔罪,用行动将社会危害降到最低,也为自己赢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法律红线不能触碰,一时的侥幸终将付出代价,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知错能改,主动挽回损失,真诚的悔罪与补救,会被法律“看见”;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成年人的正确引导,一时的义气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及时回头,才能避免一错再错。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来不是对违法的纵容,而是对真诚悔罪者的挽救,更是对社会关系的修复。每一个人都应敬畏法律、守住底线,别让一时糊涂毁掉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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