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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太平区:法官不畏困难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执结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09-03 16:57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拿到了赔偿款。

  据了解,被执行人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交通标志行驶与申请执行人罗某相撞,罗某受伤住院35天,法院判决周某赔偿罗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59539.51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财产调查,周某名下除每月不足3000元的退休金及3800元存款外,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对周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周某3800元银行存款进行了扣划。执行法官在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后,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罗某受伤后,女儿辞掉工作照顾她,老伴儿担忧过度,心脏病复发进行了手术,一家人的生活因为车祸陷入困境。周某离婚多年,没有住房,一直租房,平时好赌,近几年身体也越来越差,每月都有药费的支出,经济状况很差。

  经过反复研究案情,法官认为和解长期履行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必须一次性解决。法官多次与罗某的老伴、周某及其女婿沟通,反复商量赔偿款给付金额。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周某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案件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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