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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对98名涉毒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天呈 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0-06-29 08:54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至今,抚顺地区共受理涉毒案件95件149人,提起公诉84件133人,目前作出有罪判决53件98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抚顺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重点打击为主、加强预防与监督,多部门联合,从毒品类犯罪行为的细节着手,依法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强化客观性证据的收集,构建以客观证据为基石的完整证据体系。由于毒品犯罪的特点及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在不断更新,抚顺市检察机关及时对公诉人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最新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针对司法实践中证据认定标准等重难点进行研讨学习,为法庭指控毒品犯罪及答辩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抚顺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坚持适时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甄别、固定工作。在提前介入阶段强调公安机关要对涉案人员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提高法庭采信证据的客观性;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拟退侦期间,及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取得联系,面对面对需要继续补充的证据逐条进行研究,明确退侦期间应完成的补充内容,共同促进涉毒案件办案质量的提高。同时进一步强化毒品案件的刑事审判监督,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抗诉前请示汇报、发回重审案件督办等审判监督机制,依法对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确有错误的涉毒案件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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