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仅用20天时间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某经营一家蓝狐鲜料厂,任某、乔某长期从李某处购买蓝狐鲜料,分别拖欠款项6000元和8000元。今年8月初,李某将任某、乔某起诉至南票区法院。但判决生效后,任某、乔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11月上旬,李某到南票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对任某、乔某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通过查控财产、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督促任某、乔某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任某、乔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全额支付了拖欠的饲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