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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力保核心指标稳定在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11-13 09:30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省法院从11月起至明年全国“两会”前,将在全省集中开展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重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瞄准七类案件,强化三项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据了解,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执行核心指标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专项行动主要以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建立长效机制,省法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装备标准、运行保障等。专项行动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民生案件、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未结执行积案和涉执申诉信访案件七类案件开展。建立判处涉案财产处置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建立快立、快执“绿色通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做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全面查控涉案财产,配合境外追逃追赃;加大对涉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提高重大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案件效率,加强此类案件执行调查研究;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的执行,要求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制定清偿计划;继续开展清理超期未结执行积案“歼灭战”,强化强制执行措施,对列入清积范围的案件建立回访档案;深入推进涉执申诉信访案件矛盾实际化解,健全完善院长、局长接谈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确保案件化解真实有效。

  为推进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省法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督导。今年年底,省法院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明年全国“两会”前执行工作核心指标稳定在全国法院“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