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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不坠青云志 六十余载法理情 记新中国第一代律师陈庆阳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白春材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9-10-23 08:22

  人物简介

  陈庆阳,今年84岁,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律师,全国十岗千优银星荣誉奖章获得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曾三次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三次荣记个人一等功,被业内人士誉为“律师界的不倒旗帜”。

  座右铭:“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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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阳

  从未放弃律师梦想 初心未改勤钻研

  1954年,陈庆阳从四川大学政法系(该系后来并入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成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永乐法庭的一名书记员。根据《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从1955年4月起,全国各地陆续成立法律顾问处,陈庆阳成为共和国第一代律师,也是鞍山市最早的两名律师之一。

  1957年,工作才两年的陈庆阳被扣上“右派”帽子。由一名律师变成石匠,后来又到农场养猪,再后来当上铁匠,但陈庆阳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律师梦想,一有时间就钻研法律知识、研究案例。

  始终奋战在辩护一线 40年如一日

  平反后,被安排参加鞍山市法律顾问处的恢复组建工作。1979年9月,在距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正式实施前的100多天,法院决定将一起殴斗致死案作为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审判制度的公开审判试点,陈庆阳被指定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他重新坐在了阔别多年的辩护席上。当时的陈庆阳也没有想到,这一“坐”就是40年。

  今年1月的一天,一位50多岁的女子搀扶着她80岁的老母亲走进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求求你……”

  原来,老人的儿子因涉嫌贩卖毒品犯罪被外地一家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在受理此案后,陈庆阳每次凌晨出发,傍晚返回,耐心倾听当事人讲述,仔细查阅卷宗,结合分析证据,发现一审判决证据存在瑕疵,有值得商榷之处。

  开庭时,陈庆阳将其观点逐一提出,并精心撰写辩护词送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合议庭非常重视陈庆阳所提的辩护意见,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于今年6月将此案发回重审。

  采访时,陈老告诉记者,这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在他正在积极准备案件的重审。

  从未向病魔低头 22年“痛并快乐着”

  今年10月9日,记者见到陈庆阳时,他依旧精神矍铄,完全看不出已经与病魔抗争了22年。

  为了不落下庭审的每一个细节,陈庆阳超负荷工作,他的身体发生了病变。1997年9月2日早晨,陈庆阳出现血尿。到医院检查后得知,得的是膀胱癌。

  面对病情,陈庆阳全然不顾,依然按照自己的日程表,一项一项地完成各种工作——为千山区“五大班子”进行普法;赶写法律讲义;完成70分钟的法律讲座的录像;去各个法院与他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联系协调开庭日期……即便是在北京等待手术前一天,陈庆阳还隐瞒病情,接下了省司法厅律管处交办的给一起受贿案出具意见的任务,当天完成了任务。

  在随后的7年当中,陈庆阳先后做了3次手术,但每次手术后他都像上足了发条一般,每年办理的案子仍达近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