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8日,全省首个“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室”在法库县人民法院宣告成立,沈阳市律师协会的24名律师受聘成为该院的首批中立评估员。据悉,这是法库县法院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表示,近年来,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法院的难题,不仅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当事人的诉求也越发复杂多样。为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相关规定,法库县法院与县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合作,引入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履行各方社会责任,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据了解,法库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评估案件分流窗口,当事人就民商事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引入评估员对各方的争议问题或纠纷处理进行法律分析或专业评判,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或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从而促成纠纷及时解决、矛盾有效化解。根据当事人申请,法官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后,可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即便不能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经评估后进入诉讼,也能促使当事人合理调整诉求,对争议结果持比较客观的预期。”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对这一制度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