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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一句证言 挖出嫌犯余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7-29 09:44

  半年的时间里,他连杀两人,并掩埋、藏匿尸体;到案后,他继续隐瞒曾经的罪行。最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7年的某一天凌晨,孙某驾驶汽车停靠在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广场附近,发现刘玲(化名)独自进入某小区院内,于是下车尾随被害人进入该小区。孙某强行搭讪刘玲被拒后,用胳膊勒住刘玲颈部致其倒地,又用手继续掐扼其颈部,致其死亡。其后,孙某将刘玲的尸体部分肢解予以掩埋。

  数月后,孙某与王某(已另案处理)相聚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某KTV,庞某为他们提供陪酒服务。次日凌晨,孙某与庞某商定发生性关系,后由庞某驾驶一辆轿车与孙某共同离开KTV,来到庞某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的住处。其后,二人产生口角并厮打。期间,孙某用手掐扼庞某颈部,致其因颈部遭受掐扼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后孙某将庞某的尸体藏匿在轿车后备箱中。几天后,民警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某KTV内将孙某抓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初,公安机关查明和认定的是孙某杀害被害人庞某的犯罪事实,但承办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陈实审查证据后发现,王某的证言中提到孙某曾经告诉王某,自己轿车内的臭味是尸臭。虽然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话,暴露的蛛丝马迹却使承办人立即警觉起来——孙某极有可能另有故意杀人的余罪,必须深挖!于是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明确要求继续查明孙某的余罪。

  应承办人的要求,侦查机关重新搜查孙某案发时驾驶的车辆,在孙某驾驶的汽车内提取一部黑色手机以及一串钥匙,最终通过技术手段查明系刘玲所有。经比对发现,刘玲系数月前沈阳市和平区的失踪人口,至此,承办人认为可以初步判断孙某具有杀害刘玲的重大作案嫌疑。

  孙某在铁证面前终于低头认罪,称其因在网上被骗而对女人心生怨恨,随机选择对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

  题记

  本案的承办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陈实向记者表示,此案中,正是因为检察机关在案件中细心审查、引领取证,追诉遗漏的另一起故意杀人案,实现了最终的审判结果,伸张正义并严惩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