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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驾车将人撞成重伤 6年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幸天星 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8-08-10 13:35

  8月1日0时7分,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甘井子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警情:在新水泥路某公司东侧150米处有行人被撞。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后发现:被撞行人已经当场死亡,现场只有5小块疑似车灯的碎片,肇事车辆逃逸。

  根据现场痕迹分析仅能确定案发时肇事车辆是沿新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民警在现场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走访排查,既未找到目击者,也没有发现任何监控。

  甘井子大队立即成立“7·31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展开工作。一组警力扩大范围继续排查附近是否有可用的监控,另一组警力带领法医前往尸检中心,分析致命伤形成原因,以便确定肇事车型及行为状态。

  当日晚上,专案组民警重回案发现场,连夜盘查过往所有车辆,询问是否有人目击事故经过,以期确定案发时间。从22时到23时,从23时到24时……最终,从当晚经过案发路段的一辆小货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的描述中,专案组将案发时间压缩到23时26分到23时29分之间。8月2日,支队向社会发布了悬赏通告,广泛征集破案线索。

  8月4日3时许,已经在电脑前盯了一天的民警突然眼前一亮:在距离案发现场4公里左右的一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一辆面包车,从外观上看,该车疑似经过案发路段,且车辆状态不正常,以高速向滨海公路方向驶去。

  8月4日14时30分许,在牧城驿村的一个车库内,民警找到了这辆江淮面包车,该车右风挡玻璃和右大灯均有破损,而且风挡玻璃破碎处还留有几根头发,通过技术比对,基本可以确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随后嫌疑人也被锁定。

  8月6日下午,迫于压力的李某到案,对自己7月31日晚上驾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事故发生后,他没停车就直接逃离了现场。回家后,迅速将车藏匿了起来。人被撞死了,李某听说后更慌了,跑到普兰店的一处房子中躲了起来。后经调查,李某曾于2012年7月驾驶安全性能不过关的机动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全部责任。

  至此,“7·31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