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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通道引发“暗战” 现场“破冰”巧解心结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姜威 郭鹏颖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6-08-20 10:07

  邻里同时卖房,却暗中互相“搅局”——你挡我通道,我搅你生意;你搭大棚,我设隔挡……这场持续数月的“暗战”,最终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花甸人民法庭法官刘佳音的“现场办公”下画上句号。

  一条通道 成了邻里“导火索”

  2004年,原告购得某商场二楼251平方米房产,与被告成为邻居。然而,被告陆续在双方门市交界处搭建钢管彩钢瓦隔挡,在公共通道上修建脏水井,还在楼后通道搭建塑料大棚,并将空调外机挂在原告门市外墙。

  问题在于,这条通道正是原告通往二楼楼梯的唯一路径,因日常通行被严重阻碍,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一纸诉状诉至岫岩县法院。

  从“拆”入手 把法庭搬到“现场”

  接手案件后,刘佳音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带着卷宗直奔现场。她逐一勘查脏水井、隔挡、大棚和空调外机位置,发现楼体结构特殊:二楼归原告独有,但上楼必须经过被告屋后的楼梯,而被告搭建的塑料大棚,恰好堵死了这条必经之路。

  现场勘查中,刘佳音还挖出了更深的矛盾:两家都在卖房,却已“互撕”多时——被告有买家上门,原告从中“干扰”,原告卖二楼,被告如法炮制,让看房者望而却步,积怨之下,谁也不肯退让。

  “我凭什么拆!这条道是他家的么?”面对情绪激动的被告,刘佳音语气温和却坚定:“即便通道所有权不属于原告,但你的行为妨碍了他人正常通行,权利人就有权请求排除妨害。相邻通行权是法律赋予每一位不动产权利人的基本权益,不容任意剥夺。”

  刘佳音从民法典相邻权规定讲起,细数私搭乱建的法律后果,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让被告的抵触情绪逐渐缓和,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拆除。但随即又抛出一句“这个事还没完!”刘佳音意识到:拆得掉障碍,拆不掉心结,若是简单判决,双方积怨只会更深,后续还会因卖房互相掣肘,甚至引发连环诉讼。

  一番劝导 点醒斗气邻里

  刘佳音当即把两人聚到一处,推心置腹道:“你们都搬走了,眼下最要紧的是把房子卖出去。互相拆台,谁也卖不掉,互相成全,说不定都能卖个好价钱。”这番话如醍醐灌顶,让仍在斗气的两个人如梦初醒。

  沉默片刻,被告率先打破僵局:“我可以拆,但原告不能再对来看我房的人说三道四。”原告也爽快回应:“行!以后凡是问我买房的人,我都主动推荐他们去看看被告家的房子。”在刘佳音的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原告随即撤诉,一桩相邻权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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