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努力使经营主体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推动信用监管从侧重失信惩戒向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修复转变,标志着鞍山在信用监管改革、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
《指引》系统梳理了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的核心内容,涵盖登记注册、信息公示、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基础性合规要求,同时聚焦于十二大重点领域,构建起“基础规范+重点突出”的信用合规内容体系。为使信用合规标准落地见效,《指引》同步配套发布《信用合规指导清单》,以清单化、可视化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看就懂、对照能改”的操作指引。《信用合规指导清单》设置经营异常类、合规指导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类、信用承诺类、信用修复类、提升类六大板块,兼顾“底线约束”与“高线激励”的双重功能,真正让信用合规建设“有方向、有重点、有抓手”。
《指引》同步构建了“守信激励”与“信用修复”两大机制,在信用提升方面明确了主导制修订标准、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激励措施,释放守信红利。信用修复方面,《指引》详细列出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行政处罚信息停止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等各类信用修复的适用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方式,让失信主体“知道怎么改、找谁办、何时能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