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商环境建设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发展成效,您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角色与作用?
王兴奎: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具体到盘锦,我想人民法院应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通过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妥善审理合同、产权等纠纷,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让企业家在盘锦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应是改革创新的“护航员”。盘锦拥有“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本地产业优势与创新成果,激发市场活力。应是困境企业的“指路人”。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与出清功能,深化“府院联动”,推进“执破融合”,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摆脱债务困境,获得发展新机。
问:围绕这些关键作用,盘锦法院近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兴奎: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突出“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推动实现“有进步、有进位、有品牌、无短板”,重点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安排,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纪律作风、司法办案、司法服务三大领域,重点整治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担当不作为、利用司法权不当牟利以及对待市场主体“冷硬横推”等问题。同时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滥用裁量权、审判效率低、执行不规范等影响司法质效的症结,补齐服务意识不强、联系企业不实等短板。另一方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依法打击涉企犯罪,依法公正审理涉企案件,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强化涉企执行,以此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
问:这些举措若要取得实效,您认为盘锦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着力点在哪里?
王兴奎:我们的着力点始终锚定在“公正与效率”上。一方面,对内深挖潜力,提升办案质效,通过科学管理、深化改革,推进繁简分流,缩短审理周期,减轻企业和群众诉累,同时扎实提升执行实效,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另一方面,对外延伸职能,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入驻市综治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和调解室,与行业调解组织协同联动,为企业提供“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问:盘锦法院在增强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王兴奎:我们推动司法服务从“坐堂问案”转向“送法进企”,从“终端裁决”延伸至“前端治理”。一是“零距离”助企纾困。法官带着问题走进企业、园区,去年累计对接企业87次,实地走访33次,不仅解答法律疑问,还提供规范合同模板,指导企业建立风险防控流程。二是“靶向式”法治供给。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围绕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高频风险点以案释法,去年组织专题宣讲15场,发放资料千余份,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三是“解难题”暖企惠商。强化善意文明司法,去年运用“活封活扣”措施盘活企业资产23.7亿元,修复企业信用215次,为企业追回账款8422万元,还主动协调市融资担保集团,帮助一家因融资困难陷入停滞的企业获得贷款,使其焕发新活力。

王兴奎(中)到馨毓君子兰种植专业合作社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孙素云,征求意见建议。 (受访单位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