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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赵萌萌 本报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6-05-25 08:41

  本报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这回看他还敢不敢再欺负我!”5月20日上午,辽河人民法院接待室里,孙某双手接过法官张剑鸣递来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泪水夺眶而出。这是辽河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加盖法院公章的法律文书,不仅是制止家暴的“护身符”,更是她挣脱恐惧、重获新生的希望。

  孙某的脸上,一道从颧骨延伸至耳侧的疤痕格外刺眼,这是两个月前,丈夫杜某醉酒后用盘子砸出的伤口,三段裂伤合计长达8厘米,深达骨膜。

  在外人眼中老实本分的杜某,在家中却是个嗜酒如命暴戾的施暴者。多年来,孙某为了孩子一再隐忍,直到孩子长大,孙某鼓起勇气提出离婚,却遭到杜某的疯狂威胁:“要是敢离婚,就让你没有好果子吃!”

  忍无可忍的孙某走进辽河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剑鸣和法官助理韩星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但与杜某电话沟通时,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杜某的威胁。这让法官瞬间意识到,孙某的生命健康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

  为了尽快制止杜某的不法侵害,防范风险升级,张剑鸣和韩星放弃休息时间,争分夺秒核查案件事实、固定家暴证据、研判风险态势,并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明确禁止杜某对孙某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孙某,禁止其干预孙某正常的生活和居住。

  裁定作出后,辽河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联动保护机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文书同步送达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与派出所所长当面沟通案情、明确协助执行责任,构建起“法院裁定+公安协助+社区监督”的立体化保护体系,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司法禁令落地见效,从源头阻断家暴伤害。

  一纸保护令,既是制止家暴的司法利剑,也是守护弱者的法治港湾。下一步,辽河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将持续健全反家暴司法处置机制,畅通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渠道,加大反家暴普法与司法惩治力度,为每一位家暴受害者撑起坚实的法治“安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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