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春耕不等人,因此地头“官司”更让人心焦。近日,就有这么一桩“三拧绳”的麻烦事。村民王某、李某,还有案外人张某,为了23亩地的经营权争得不可开交,两场官司前后脚到了法庭,都指向了这块地。如果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要耽误农时,法庭立即启动了涉农纠纷化解快速通道。

调解员:赵向阳
职务: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庭长
调解手记
接手后,我马上联系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和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一起上。头一件事就是下地,必须把“线头”理清楚。经了解,王某是这块地合法的承包权人,这没错。但他早在2019年就把地白纸黑字转包给了张某,合同还在村里备了案。这是“线头一”;2021年,王某用了亲友李某的银行贷款做生意,赔了。李某为保自己征信,咬牙替王某还了15万元。两人一商量,签了个“以地抵债”的协议,约定2021年至2032年由李某耕种王某名下的23亩土地,折抵代偿的银行贷款。这是“线头二”;没想到这两年地价看涨,王某反悔了,想要回地,跟李某谈不拢,就先把李某告了。而早期就包了地的张某得知后也不干了,认为王某无权拿自己已承包的地去抵债,一纸诉状要求确认他们那个抵债协议无效,把地还给自己经营。两场官司,3个当事人,一根绳上打了3个死结。
经现场走访、多方核实后,我心里有了谱。王某的承包权是根本,但已合法转包给张某的经营权应受保护。李某代偿债务,债权真实合法,其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但他与王某的“抵地”约定,不得对抗张某在先的、合法的转包权。症结就在这里:权利有先后,利益都沾边。
调解时,我们分头“解扣”。我对王某说:“你的承包权法律承认,但你用已经包出去的地再去抵债,这等于一地二包,让后面的人权利落了空,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对于李某,我肯定他替友还债的仗义,也明确告知:“你的钱应该要回来,但想通过占用这块地来抵偿债务,法律上难以支持。”对于张某,我们明确他的权利在先,最应得到保障,同时也希望他能理解李某因此事承受的经济损失和道义付出。
道理讲透,关键还要找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出路。焦点在于:地谁来种?债怎么还?我们反复磋商,算经济账,更算信誉账、人情账。最终,一个三方都接受的方案浮出水面:2026年及以后,土地由先期合法转包的张某继续耕种,绝不能耽误眼下的春耕。王某一次性将李某当初代偿借款本金及这几年的资金占用费偿还给李某。债务清偿,王某和李某握手言和。
签协议那天,看着三方当事人释然的表情,我心里也踏实了。这起纠纷让我再次感到,面对盘根错节的矛盾,法官更需要走到群众中间,用法律分清是非,用情理融化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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