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十多年邻里矛盾执结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潘玫宇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6-04-02 09:42

  核心提示

  乡村治理无小事,邻里矛盾看似细微琐碎,如若处置不及时,极易演变升级,影响社会安定。东港市法院成功执结这起相邻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案,以“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妥善化解一起跨越十余年的邻里矛盾,既守护了村民土地权益,也修复了邻里情谊。

丁飞龙

  办案人:丁飞龙

  职务: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初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地紧密相邻,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两家却因一片梧桐树陷入纷争。

  2009年,初某在自家承包地内栽种了梧桐树小苗,起初并未对周边造成影响。但随着时间推移,小树苗逐渐长成参天大树,树冠遮蔽了聂某承包地的阳光,不断延伸的根系则深入聂某耕地,直接导致聂某种植的玉米等农作物生长受阻,产量连年下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聂某一纸诉状将初某诉至东港市法院。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初某并未履行义务,聂某遂向东港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若单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根本性化解。于是我决定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多次登门走访。一方面向初某细致释法明理,向其讲解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树木越界妨害他人生产经营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邻里和睦、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以及长远利益出发,耐心倾听初某的顾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聂某的难处。

  经过我多次疏导,初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自行组织人员砍除了聂某玉米地边所有妨害其采光、影响耕作的梧桐树,并将树根彻底拔除,从根源上消除了困扰聂某多年的“绿色障碍”,用实际行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树木清除完毕后,执行工作并未就此止步。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我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聂某,一同前往执行现场查看整改情况。看到自家耕地重新恢复采光,不再受树根侵扰,聂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紧紧握住我的手。至此,这起跨越十多年的相邻土地排除妨害纠纷圆满化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邻里积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