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起兄弟间的继承纠纷,判决两处房产归哥哥,弟弟应获得折价款。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进行判后答疑,阐明法理与后果,督促主动履行。最终,哥哥当场支付折价款,弟弟承诺配合过户,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办案人:杨光
职务: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晓南人民法庭庭长
这起案件涉及一个家庭的遗产分割。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处楼房和一处平房,未立遗嘱。老人有两子(李甲、李乙,均为化名)两女(李丙、李丁,均为化名)。长女李丙已故,其子谢某代位继承。因分割争执,李乙与谢某将李甲、李丁诉至法院。
起初,双方情绪对立。经调解,谢某与李丁自愿放弃了继承份额。但李甲与李乙两兄弟就房产归属与折价问题僵持不下。最终,我依法判决:两处房产均归李甲继承,李甲向李乙支付相应折价款。
判决后,我意识到,一纸判决未必能消除心结、促成履行。若兄弟互不配合,矛盾可能激化,亲情恐难维系。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我决定向前一步,启动“庭所联动”机制。我联系了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司法所,并邀请镇政法委员共同参与,组织了一次面对面的判后答疑与履行督促会。
“这个判决,是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考量了房产现状、实际居住需要和公平原则后作出的。判归李甲,同时由其支付折价款,是为了在厘清产权的同时,确保李乙应得的财产权益得到兑现。”围坐在一起,我首先对判决结果进行详细解释,耐心解答他们对折价款计算方式和房产分配方案的疑问。
“法律是公正的,也希望你们能念及手足之情,理性接受,主动履行。”接着,我严肃说明了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被申请强制执行、可能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等,引导他们权衡利弊。
这次联合释法说理取得了积极效果。在多方共同见证和督促下,李甲的妻子当场表示愿意立即支付全部折价款,并现场将钱款交到李乙手中。
李乙收款后,态度也明显缓和,当场郑重承诺:“三天之内,我随叫随到,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便超过三天,只要提前通知,我也一定协调好时间,保证配合办妥。”
在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政法委员的共同见证下,折价款当场清偿,履行承诺当场落地。这不仅使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顺利实现,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更关键的是,它为弥合兄弟间的亲情裂痕创造了条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这起案件让我深深感到,对于家事纠纷,判决的作出往往不是终点。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是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我们将继续用好“庭所联动”,更加注重判后延伸工作,通过耐心释明和积极督促,努力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让更多的纠纷不仅止于裁判,更能终于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