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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调解要回拖欠二十年货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6-02-10 08:41

  核心提示

  二十载饲料款追讨无果,西丰县人民法院郜家店人民法庭法官受理案件后,七天内通过电话沟通、“背靠背”调解,释法明理、化解分歧,促使被告全额履行欠款,圆满化解积怨。该案彰显了基层法庭在高效化解陈年积案、修复人际关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冯博

  办案人:冯博 

  职务:西丰县人民法院郜家店人民法庭庭长

  二十多年前,刘女士经营着一家饲料商店,被告王某某、胡某某在她的店里购货后,一直拖欠着49800元货款未付。这二十多年里,刘女士无数次上门、电话催要欠款,可始终无果。虽然她的饲料店早已停业,但这笔拖欠的货款却成了压在她心头的一块巨石。

  沟通中我得知,这些年她每想起这件事都会失眠,这笔欠款对她而言,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难以释怀的精神重负。

  今年初,刘女士走进了郜家店法庭,恳求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拖欠了二十多年的饲料款。案件立案后,我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这起纠纷跨越时间长达二十余年,单纯依靠判决或许能审结案情,却难以彻底化解刘女士心中的积怨,调解才是化解这起矛盾的最优路径。

  被告王某某与胡某某是夫妻,常年在外地居住,我便通过电话第一时间与二人取得联系。沟通中,男方坦言并非故意拖欠,只是此前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还提出能否每月分期支付1000元,但这一提议遭到了刘女士的坚决反对。

  为了打破僵局,我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反复与双方沟通。面对被告,我从法律后果、人情道义、诚信做人等多角度耐心释法,明确告知他们,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判决生效后,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还会带来更多麻烦;同时,我也向他们说明,拖欠货款二十多年,给刘女士的生活和精神带来了极大困扰,于情于理都应尽快还清欠款。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我7天的耐心沟通和细致劝说,被告最终认清了自身责任,同意全额支付拖欠的49800元货款,还特意叮嘱我,希望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款项交到法庭,由法庭转交给原告。

  当我通过微信将货款转给刘女士时,她拿着手机激动得浑身颤抖,嘴里不停念叨:“我自己要了二十年都没要来,法官你们办事效率太高了!真是好法官!”

  “钱要回来后,我的心结解开了,睡眠也变好了!”几天后,刘女士特意送来了写有“维护人民利益 彰显法律公正”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纠纷能够在7日内圆满化解,对我而言,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初心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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