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帮点小忙”为他人取钱,并以此换取“好处费”,这看似轻松获利,实则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切勿因贪一时小利成为他人违法工具,最终面临法律严惩。

办案人:李首鹏
职务: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甘泉派出所副所长
“有人给我公公打电话,说我丈夫把人给撞了,对方要我们赔钱,一会儿就要第二次交钱了!”11月24日下午1点左右,我所接到了辖区群众王大爷儿媳报警称,其公公疑似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现已被骗了8万元。
接到报警后,我们一边安抚对方情绪,一边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据王大爷回忆,当天早上他一个人在家时突然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对方语气焦急,还伴有断断续续的哭泣声,听起来很像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子。
这个所谓的“儿子”在电话里说,自己不小心撞伤了人,现在对方要自己赔偿25万元。听到“儿子”这么说,王大爷立刻慌了神,焦急之下根本没想到要与家人商量便连忙追问应该如何解决。
就在这时,一位自称是儿子朋友的人接过了电话,跟王大爷说自己会安排人去王大爷那取钱,让他不要着急。由于家中并没有那么多钱,王大爷便与对方约定好先拿出8万元,在甘泉镇苏马台村委会附近交接。
当天中午11时左右,王大爷将8万元现金交给了“儿子”的“朋友”。
王大爷刚回到家,“儿子”再次打来电话询问剩下的钱什么时候能拿过来。听到电话那头“儿子”焦急的声音,王大爷立即着手筹款。可由于家中没有那么多钱,王大爷这时才想到了要联系一下同村的儿媳。
“我当时一听就觉得不对,赶紧联系上了丈夫,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个事。”王大爷儿媳说道。于是,她就报了警。
“你们先稳住他,这肯定是诈骗,我们立刻过去!”了解事情原委后,我们迅速前往王大爷家中进行处置。
根据王大爷与骗子第二次约定好的交款时间和地点,我所联合刑侦大队提前在周围进行布控,同时,我们一部分民警蹲在王大爷的三轮车车斗里,用棉被进行伪装,等待“取钱人”。
在耐心等待了近3个小时后,“取钱人”终于出现。当他与王大爷在车旁交流时,车斗内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迅速行动,与周围蹲守民警形成合力,成功将该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梁某交代,自己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友,对方答应自己只要帮忙取到钱就能拿到佣金。目前,梁某因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由于梁某并非王大爷第一次被骗8万元时的“取钱人”,民警对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