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4月至今年6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96件,案件数量相对平稳增长,涉讼客体主要为商标权及音响制品著作权,原告多为技术资金较为雄厚的外地企业,侵权人多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多为批量案件。针对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特点,营口中院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以个案示范带动批量案件,高效、精准、妥善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营口中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创新审判思维,长效机制与临时措施并举。
一是在审判工作中正确把握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点,注重优化和推行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实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二是注重保护竞争,建立府院联动、公检法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严厉打击不诚信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三是完善和积极运用诉讼证据制度,建立以诚信原则为指导、激励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
四是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
下一步,营口中院将进一步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打造精品案件,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来提高对智慧成果的保护水平,建立自贸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模式,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