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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沈阳于洪:加班加点,只为正义不迟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秦祺 魏榕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1-23 10:46

  “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炖猪肉……”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百姓忙着赶集办年货,而检察官们也在忙着,却是在忙着办案。因为,越到年关,办案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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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受伤民警复看录像内容

  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六)9时许,记者来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部门负责人朴云晶的办公室内,办公室里已经堆满了卷宗,站满了人,屋子里站不下,有几个民警站到了走廊里。朴云晶一边记录桌边民警送来的报捕卷宗,一边向屋外的民警询问着案情细节。看到记者,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屋里这么乱,让您见笑了!”说着,便把一摞卷宗从她旁边的椅子挪到了地上堆得厚厚的卷宗箱上,并示意记者坐下。

  作为一名从检26年的检察干警,朴云晶早已习惯了这种忙碌的工作氛围,而且对于自己的工作她很有自信,也很自豪。

  朴云晶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对大家说:“不好意思,麻烦大家等我一下,我要去律师工作区先做一个故意伤害案的认罪认罚具结。”记者跟随她来到一楼,值班的孙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区等候。朴云晶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已经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条件,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辩护人,检察机关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见证其自愿签字具结,具结书上有公诉人根据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和认罪悔罪态度在法定范围内为其量身定做的量刑幅度,这个量刑幅度比照以往没有认罪认罚制度前,是有一定幅度从轻、从宽的。

  犯罪嫌疑人刚刚在最后一份文件上按完手印,朴云晶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魏榕在电话中告知朴云晶去年不捕退查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被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送回来了。从一楼再折回三楼,朴云晶回到办公室。记者发现,检察官们的大脑堪比超级智能电脑,一年前的案件,仅通过翻阅寥寥几页卷宗就能回忆起来案件事实及需要民警补充的证据材料。魏榕告诉记者,现在正在做的工作在检察部门内部叫“复报审查”,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是为确保案件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额外做的一部分工作,在不捕退查案件刑拘报捕前,他们帮助公安机关进行把关,审核补充上来的证据材料是否符合刑拘报捕的条件,由内勤登记后,进行审查,尽快拿出意见反馈给办案民警。

  记者问:“你们每天都这‘阵仗’吗?”“基本上吧!每天都很紧凑,工作不是一件一件处理,而是同时处理叠加推进,我们院各个办案部门都是如此,现在你看到这屋的卷宗还算少的,我们在处理某医院骗保案时,这个屋子堆了500多本卷,光这一个案子就有297本卷,以咱们检察长刘晓涛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历时近1年才处理完成。”魏榕告诉记者。

  “来,我打开录像了,你们再仔细辨认一下内容。”朴云晶指着眼前的电脑,招呼着门外等候的一名交警和四名辅警。原来,他们就是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的被害人,在夜间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被两名犯罪嫌疑人妨害执法,造成了三处轻微伤及警械损坏的后果。由于整个袭警过程不足10分钟,天色已黑,无法辨别每名在场人员的行为,让他们来是与他们一同复看录像,希望能还原案件事实。“对,就这,这块他们给了我一拳……”5分钟的录像,大家围在电脑屏幕前一帧一帧地看,反反复复看了半个多小时,基本理清案件发生的全貌,确定了嫌疑人妨害公务的具体行为,还发现了另一在场人员妨害公务的案件线索。

  又是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官助理孙国星打来电话提醒朴云晶,预约的远程提审时间要到了,朴云晶匆匆拿起卷宗,来到了远程提审办案区,路上她告诉记者:“7天之内我们科受理15件批捕案件,11件公诉案件,最多的一名办案人手里有4件批捕案件,5件公诉案件,其中还有疑难复杂案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审查必须要慎重。我们的期限只有7天,超期就意味着侵害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我们加班加点、苦点累点无所谓,为的是不让正义迟到,更不能让正义缺席。” 

  来到远程提审室,大屏幕另一端是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我们是于洪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检察官,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已经进入审查批准逮捕环节,今天远程提审你是就案件事实对你进行依法讯问,你有如实回答的义务……”朴云晶办案组通过科技手段实现了远程提审,节省了往返于看守所路上的时间,大幅度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记者告别时,检察官们仍在忙碌。他们就像一台台高速运转的智能电脑,不停地切换着各种功能,奔忙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每一起司法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