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黄俊年,原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省“十佳法官”、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座右铭:苦累过,奋斗过,没有怠慢过。恼心过,委屈过,没有后悔过。因为不忘初心,所以不辱使命。
黄俊年是湖北人,虽然在本溪过了大半辈子,但是说起话来依然有很浓重的乡音。17岁时他离开家乡到四川当兵,1987年他从部队转业,来到了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直到2013年12月退休,未曾离开过法院系统。在采访中,黄俊年不止一次说:“我当兵就要当个好兵,当法官就要当个好法官。”
黄俊年是这样说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做执行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负责任”
在本溪法院系统,认识黄俊年的人都习惯称他为“黄局”,因为他当了很多年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俊年说:“做执行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负责任!”
有一年,村民老王家要盖房子,老王邻居因多年矛盾不让其盖,老王就把邻居告上了法庭。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老王盖的房子合法,但是邻居还是在施工现场拦着。黄俊年去做执行工作,对土地进行了公开测量,结果发现老王要建的新房子竟然占用了邻居家的地。虽然邻居提供的老王不能盖房子的证据中并没有这一项,但是黄俊年还是当场就决定:此案不执行了。
“做事要多费心,多想想情、理、法”
执行工作不好做,但面对挑战,黄俊年从不胆怯,他总是告诫自己“做事要多费心,多想想情、理、法”。
有一年,本溪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宣告破产,银行和资产公司申请执行贷款。黄俊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如果按照实际拖欠贷款数执行,企业员工在失业后将得不到任何补偿,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于是,黄俊年经过认真审计和资产评估后,依据其结果把企业职工代表、银行代表以及企业代表叫到了一起反复商议、谈判。黄俊年帮企业争取到了60亿元资产用于职工安置,不稳定因素也都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做法院工作,要不断探索”
黄俊年面对法院工作执着且认真,他说:“做法院工作,要不断探索。”
在平山区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的那段时间里,黄俊年建立了“三八合议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随后,他又探索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在诉讼案中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刚到本溪中院任执行局长时,黄俊年还自己编写了《执行工作规范》,将收案、立案、执行等工作都一一进行了归纳、总结,所有程序都有详细的步骤,使得当时本溪法院系统的执行工作标准且规范。
如今,已经退休在家的黄俊年提起这些往事,总是谦虚地摇摇头说:“不算什么。”因为在他的心里,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就像他在采访中不止一次提到的那句话:“我当兵就要当个好兵,当法官就要当个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