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冬梅
人物简介
范冬梅,1974年出生,现任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股副股长。2007年,范冬梅被盘锦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评为岗位练兵能手;2010年,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市人民满意干警、全省优秀女警;201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最美警察”称号,被省总工会授予“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
座右铭:以公平、公正,真实还原道路交通事故真相,诠释当代交通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秉公执法双方认可
在交警队伍中,事故岗位的女警很少。自2006年开始从事事故处理工作,范冬梅便深深扎根于事故处理岗位,她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贴心服务群众,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在事故处理工作战线尽显女性风采。
2017年10月4日,在田家街道学府街向海大道路口处,外地务工人员居某驾驶两轮助力车,与一辆吉普车发生交通事故,居某受重伤住进市中心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身处异乡的居某感觉心理压力非常大,一方面,受伤治疗需要花很多钱,自己是一个打工的,经济比较困难;另一方面,他担心自己是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交警部门会公正处理这起事故吗?
范冬梅了解情况后,让居某放宽心养伤。“我们交警处理事故是公正的,不管是本地车、外地车,我们一律依法办事,一定会公正无私地处理好这起事故。”范冬梅这样对居某说。不仅如此,在居某住院期间,范冬梅还经常抽出时间到医院探望。在医疗费赔偿问题上,范冬梅多次与肇事方沟通情况,促使肇事方积极垫付抢救费。由于抢救费垫付及时,保证了居某的顺利治疗。
大洼交警的公正执法、热心助人让居某极为感动。10月26日,居某治愈出院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交警大队送来一面大红锦旗。居某激动地说:“感谢交警大队、感谢范警官帮助我,让我一个外地打工者感受到了亲人般的温暖!”
细致排查业务娴熟
作为一名事故股的中层干部,范冬梅总是率先垂范、加班加点,和男同志一样昼夜坚守在值班室,并带领民警侦破辖区多起事故逃逸案。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她经常第一个赶到现场。
2018年11月23日凌晨,在大洼区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受害人李某自北向南行走时,被后方驶来的一台车辆撞倒后受伤。案发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伤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接到报案后,范冬梅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勘查,发现事故现场除了留下肇事车辆的右侧转向灯外别无线索,而且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之后,经过走访修车点,范冬梅认定遗留下的转向灯为摩托车所有。通过到摩托车销售专卖店进行车型对比,范冬梅最终锁定该肇事车辆为福田牌三轮摩托车。
根据车型,范冬梅带领民警在榆树村、曾家村、尤家村、罗家村等几个村屯开展了过筛子式的排查。当排查至榆树村辛某某家时,该户家人面对警方的调查,言辞闪烁,并称车外出了没在家。
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范冬梅在开展法律宣传、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告知其家人,车回来后马上到交警大队进行登记调查。
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11月25日上午,肇事司机辛某某投案自首,对23日凌晨撞了行人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