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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委政法委:弘扬法治精神凝共识 深耕法治土壤促发展

来源:辽宁长安网 | 发布时间: 2018-11-16 13:48

  党的十八大以来,鞍山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于法治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推进新时代鞍山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更加强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强化党对法治鞍山建设的领导。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鞍山立即成立了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鞍山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从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总体设计和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提升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能力水平,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社会共识、通过法治保障有效贯彻实施,法治鞍山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地方立法不断发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制定和修改了《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件,废止2件,备案审查市各类规范性文件178件,有力推动了各项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有序进行、市场经济在法治土壤健康生长、社会矛盾在法治框架有效解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先后制定了《鞍山市依法行政“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本级1421项行政权力全部公开,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186项审批权,积极提供便民服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已经成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价值追求。

  公正司法深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建立新型办案组织270个,入额的347名法官、299名检察官全部进入一线办案,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司法体制改革配套举措,常抓不懈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信息化建设,有效解决“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司法质量、司法效能、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民普法深入实施。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法治鞍山建设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谁服务谁普法”,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使法律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普遍规则,使法治精神成为社会崇尚的普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