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好人担责”应理性看待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石健 | 发布时间: 2018-01-17 08:33

  据近日《人民日报》报道,河北唐山男子朱某收到法院传票。回溯一年前,张某肇事逃逸,恰巧被朱某看到,朱某立即边报警边追赶张某,致使张某被火车撞击身亡。因此,张某儿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60余万元。

  做好事反成被告,关于朱某到底冤不冤,引发热议。其焦点在于朱某为维护社会正义追赶逃逸者,理应受到肯定,而肇事逃逸者身亡也非朱某主观意愿,朱某的见义勇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笔者认为,“好人担责”到底冤不冤,还需一分为二看待。肇事者家属提起诉讼,是其法定权利,这并不影响公众对朱某的正面社会评价。而讨论该案的意义在于,见义勇为固然值得提倡,但并不意味着必然免除法律上的责任。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特定的见义勇为法律认定,只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概念存在相关性。对见义勇为行为,道德层面的价值判断不能等同于法律层面的责任认定。即便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之下的见义勇为,法律也规定了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而不是“见义勇为即免责”。

  因此,“好人担责”还应理性看待,见义勇为也需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