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守护儿童用妆安全,近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广大家长科学选购、规范使用儿童化妆品,做到“五个要”:
一要认准“小金盾”标志,明晰产品资质
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12周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需要在销售包装显著位置标注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但仍需结合配方、备案等信息综合判断产品是否安全。
二要警惕虚假宣传,规避消费陷阱
家长要提高警惕,不轻信商家夸大宣传,切勿被“纯天然、零添加”等绝对化表述误导。国家明令禁止儿童化妆品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字样及相关食品图案。
三要选择正规渠道,严守安全关口
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及店铺购买,坚决抵制“三无”产品。家长可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或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输入备案编号核对产品信息,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四要规范使用方式,呵护儿童肌肤
儿童日常护理以基础保湿、清洁为主,3周岁以下婴幼儿不建议使用任何彩妆类产品。儿童化妆品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保存,同时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防止误拆、误食、玩耍引发安全风险。
五要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购买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电子订单等消费凭证。若使用后出现肌肤过敏、损伤等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保留检测凭证、就医记录。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