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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标的超千万元的涉企工程款纠纷。被告企业因技术升级和经营困难暂无力支付,若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其停摆,原告债权也难以实现。办案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先付部分、余款分期”的协议,既保障了原告权益,也为被告赢得周转时间,实现了双赢。

办案人:李云鹏
职务:铁岭县人民法院李千户人民法庭庭长
原告是河北一家建筑公司,起诉本地一家水泥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一千多万元工程款。一拿到案卷,我就感到沉甸甸的。这不是简单的数字,背后是两家企业的生存压力。
我没有急着安排庭审,而是先去了被告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厂区里机器在转,但负责人眉头紧锁。他告诉我,企业近期投入巨资进行环保技改,可投入太大,加上市场行情下行,资金链一下子绷紧了。
“李庭长,我们真不是想赖账。现在账户上没钱,要是判决下来账户被冻,生产一停,可能就真的垮了。到时候,原告的钱恐怕更拿不到了。”该负责人说。
他的话很实在。我又联系原告,对方也很焦虑,说这笔钱关系到工人工资和后续项目的启动,等不起。
一纸判决容易,但可能“案结事不了”,甚至“两败俱伤”。我的思路很明确:调解是更优解。我对双方说:“判决是快刀,但可能伤筋动骨;调解是慢工,但能缝合伤口。咱们的目标不是争个输赢,而是找到一条让两家都能走下去的路。”调解过程并不轻松。原告希望尽快拿到全款,被告请求延长付款期限,差距很大。庭审后,我索性把双方留下来,继续聊。
“咱们都清楚,如果硬判,执行起来周期长、变数多。企业账户没钱,设备拍卖也需时日,你们的权益可能长时间悬空。不如现实一点,让企业先活下来,等有了现金流,你们的欠款才有保障。”我对原告方分析道。
我又对被告方说:“履行义务是必须的,法律是底线。但法院也理解你们的实际难处,可以给你们争取一个合理的缓冲期。前提是你们要拿出最大诚意,制定一个可信的、能落实的还款计划。”
“官司打赢了,厂子却垮了,这绝对不是最好的结果。我们办案,既要看法律文本,也要看社会效果。让你们两家都能继续经营下去,把矛盾真正化解掉,才是司法的价值。”我对他们说。
经过反复沟通,特别是最后一次长达五个小时的协调,双方终于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春节前先支付一部分工程款,让原告能应急;剩余款项分期两年付清。协议签完,我们很快办妥了相关手续,被告被冻结的账户得以解封,生产线能继续运转了。
“虽然没一次性收回全款,但有了前期回款,心里踏实了,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漫长的执行拉锯战。”原告负责人表示。被告负责人则是连连道谢,说法院的调解给了企业喘息的机会,他们一定会按约履行。
这个案子让我更加坚信,处理涉企纠纷,不能机械办案。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这个温度就体现在对事实的全面核查、对企业真实困境的理解,以及为寻找最优解决方案而付出的努力,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才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最实在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