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创新丰富救助手段,用心用情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16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
“感谢检察官雪中送炭,感觉生活有了新的希望!”近日,新宾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董红带领控告申诉、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办案干警,来到司法救助对象梁某、康某的居住地开展回访,梁某见到干警们激动地说出了心里话。
回访现场,新宾县检察院干警为梁某、康某送去生活用品,并与两人促膝长谈,详细了解她们的日常生活状况、救助金使用情况,耐心倾听她们的诉求与实际困难。同时,干警们还结合两人的实际情况,向她们宣传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政策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一遍遍鼓励她们坚定生活信心,以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渡过难关。
据悉,梁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她向新宾县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该院审查核实,梁某为未成年人、低保户,同时也是退役军人军属,案发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被迫辍学在家,无力承担心理疏导及治疗费用,生活陷入困境。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无赔偿能力,梁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条件,新宾县检察院依法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另一名救助对象康某同样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向新宾县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康某系一级多重残疾人,伴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年迈多病、无劳动能力,且属于低保户,案发后,其病情进一步加重,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生活愈发艰难。犯罪嫌疑人冯某无赔偿能力,康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为其缓解了燃眉之急。
“案子虽办结,但我们对梁某、康某的关注不会结束。开展司法救助绝不是‘一救了之’,还要持续深入被救助人的后续生活,帮助被救助人真正渡过难关。”回访结束后,参与回访的干警们深有感触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