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顺着一案“线头”,理清“乱麻”家务事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光禹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10-31 08:55

  核心提示

  本案本来是一起探望权纠纷,但随着办案人工作,又牵出债权、赡养纠纷等隐患。办案人为当事人着想,提出调解方案,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最终在化解探望权纠纷的同时,解决了债务纠纷和赡养纠纷。

常闻赫 吕昊文

  办案人:常闻赫 吕昊文

  职务: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庭长、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北安民村村民王志刚与艾远男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3年离婚。经法院判决,孩子由艾远男抚养。艾远男带着孩子与母亲李秀丽生活,但因母亲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导致孩子情绪低落,加上居住条件有限,艾远男又把孩子送到前夫王志刚家中,由前夫实际抚养。此后,王志刚一直不让艾远男探望孩子,由此产生纠纷,艾远男到法院起诉。

  于是我们着手开展调解工作。王志刚说,他前妻的哥哥艾远东欠自己12万元债务,还称“不把外甥女送回来就不还钱”。艾远东承认这笔债务,但称自己帮妹妹抚养孩子期间也花了不少钱,且2019年母亲患癌住院期间,妹妹和妹夫从没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一直由自己和妻子照顾。

  我们意识到,这起因探望权引发的矛盾,当中还夹杂着债务和赡养纠纷,一环扣一环。如果就案办案,不仅无法从根源上解决探望权纠纷,还会滋生更多矛盾,更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决定各个击破,彻底消除纠纷隐患。就探望权纠纷,从法律对探望权的规定、守护子女身心健康角度为王志刚释法析理,同时尊重孩子的选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抚养权还在艾远男名下,但孩子由王志刚实际抚养,艾远男每个月给付王志刚1500元抚养费;就债务纠纷,我们肯定双方尽心尽力为孩子付出,从做好孩子的生活保障入手做双方思想工作,使王志刚与艾远东达成和解协议,艾远东在7日内给付欠款1万元,剩余款项两年内还清;就赡养纠纷,提供多个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艾远男和艾远东每人每月给母亲李秀丽550元作为基本赡养费,李秀丽百年后将房子过户给儿子艾远东及儿媳。至此,这起探望权背后的所有纠纷终于得以全部化解。

  这件探望权纠纷案件的办理,较好地解决了各方的困难,案件的结果令大家满意。10月18日,这起案件处理的经过登上了央视农业农村频道“乡理乡亲”栏目。 

  这一系列纠纷之所以完美化解,就在于我们浪头法庭坚持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为推动各方良性沟通穿针引线,为守护孩子健康成长不懈奔走,既解开“法结”,又消解“心结”。浪头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为推动基层纠纷实质化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