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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只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鞍山市铁东区转型升级“综合司法保护”模式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姚晓滨 本报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6-01-06 08:44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惩处犯罪”“修复创伤”“筑牢防线”三大关键环节,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前沿阵地上,始终贯穿从“就案办案”到“综合司法保护”转型升级的司法模式。

  “是检察机关让这些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出了阴霾,你们是‘国家监护人’……”近日,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霓表示感谢。

  一系列围绕生活保障、身份认同、教育发展、心理健康展开的立体化救助,不是冷冰冰的程序叠加,而是带着温度的系统工程。它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入到孩子迈向明天的脚步。

  在一起涉10余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中,铁东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阶段精准锁定猥亵儿童,组织卖淫,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等数项罪名,通过逐项核查证据、厘清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最终被告人被数罪并罚判处重刑,以从严惩处的司法力度彰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与震慑效应。

  李霓介绍,怎样帮助这10余名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出阴霾,帮助他们进行心理重建,努力让公平正义的结果转化为可感知的司法温度,成了大家最牵挂的事。该院迅速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处置机制,聚焦部分被害人家庭经济困境,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高度关注被害人身心健康问题,协同专业心理咨询师量身定制心理疏导方案,助其心理重建;同时联动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集体关怀,进一步形成了司法保护、家庭教育、心理干预综合救助体系,用检察温度与司法力度为迷途少年照亮未来航程。

  在办理案件中,办案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涉案的多家宾馆、私人影院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问题,部分学校也未按规定开展适龄性教育,这些漏洞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此,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责令32家场所整改,强化全行业合规培训。教育部门则逐步推动将性教育及防性侵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加强家校合作与监督检查,织密安全防范保护网。曾经,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相关案件重心多在追究刑事责任、定罪量刑。如今,司法机关更关注联动各方力量,从源头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一纸建议,撬动了一片领域的治理升级。

  该院并未止步于此,结合该案及同类案件办理情况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深入揭示该类犯罪的突出特征、网络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家庭监护缺失等深层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立了“检察官+网格员+关工委五老”监测预警网络,研发预防性侵家庭教育精品课程,引导家长强化监护责任;联合公安、教育等多部门会签文件,细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确保潜在的风险早发现、早干预,为未成年人筑牢全链条、立体化的安全防护网。

  该院检察长王祎表示,对于“三无”(无姓名、无户口、无生活来源)困境儿童而言,一次伤害背后,往往是生存与发展的双重寒冬。为此,该院并未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创新搭建“司法+N”多元救助体系,主动协调公安、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合力破解困扰孩子的落户、入学等根本性难题,一点点填补孩子们心中因缺失关爱而形成的情感空白,呵护幼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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