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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社区矫正监管信息数据实现互联共享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8-18 09:25
  阜新市社区矫正工作从2010年3月正式启动,成立了阜新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历时7年时间,全面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7月底,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成使用,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共享,全市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多形式提升矫正效果
 
  阜新市社区矫正科负责人表示,他们通过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矫正效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司法所配备了40多名辅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率先建成了300平方米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同时,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社区矫正工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建议。新邱区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园”,定期组织服刑人员到公益园参加义务劳动。
  2016年,阜新开展社区矫正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和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社区矫正执法风险和监管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2017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及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监管帮扶
 
  为了统筹考虑适用非监禁刑罚,减少对社区安全的不利影响,实现有效监管,几年来,阜新市各人民法院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审前社会调查函3449件,采纳率达到90%以上。全市检察机关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定期对基层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并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试行检察办法》,得到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的肯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主动移交社区服刑人员及档案,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及时处罚,对重点人员及时掌控,对脱管人员及时追逃,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效防止和遏制了重新犯罪。
  为了达到矫正效果,全市民政、人社、教育部门,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大力开展帮困扶助,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活来源、未成年人子女帮扶、罪犯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了必要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阜新市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中发展,有七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的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率先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成立了全省首支社区矫正监管应急队;全省第一个对违反《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通过招录辅警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2015年6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成为近一阶段引领阜新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截至目前,阜新市两县五区全部组建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