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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检配合 精打医疗腐败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6-17 08:52

  核心提示

  医药领域反腐败工作开展以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监检衔接配合,通过提前介入方式,以个案为突破点,实现高质效精准打击区域医药领域犯罪“串案”。同时推动认罪认罚制度的贯彻落实,引导犯罪嫌疑人消除抵抗情绪,最终涉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涉案赃款均被依法追缴。

赵延彤

  办案人:赵延彤

  职务: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我院办理了被告人米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对其担任海城市某医院副院长、器械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公款、非法收受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给予的好处费一案依法提起公诉,通过监检协同配合,共同护航医疗领域安全。

  针对该案,我们首先强化监检协作配合工作,通过提前介入方式深挖犯罪线索。在受邀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后,先后通过提前阅卷、提供书面介入意见等多种方式,为监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行为认定、数额认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律适用支撑,同时引导调查机关通过由点及面、以案促案等方法扩展调查思路,深挖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涉嫌医院、医药管理行政机关等多部门犯罪利益链条实现精准打击。

  然后,我们加强监检衔接,提高办案质效,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并举,引导监察机关在案件侦破的同时,以刑事诉讼证据规格进行严格取证,引导调查人员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固定证据,提升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客观性、有效性,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尽可能降低退补调查的概率,提高办案质效,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我们还推动认罪认罚制度的贯彻落实,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在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充分进行法律适用说明,针对认罪认罚制度向犯罪嫌疑人明确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消除抵抗情绪,最终涉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且涉案赃款均被依法追缴。

  办理完此案后,我觉得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们检察机关在受邀提前介入案件后,多次与监察机关沟通,坚持监检协作,通过以案引案深挖链条上其他人员的犯罪线索,及时追赃挽损,同时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真正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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