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沈阳:践行司法为民 赢得群众称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施施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6-10 10:40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段雷、法官助理王少勃及书记员陈莹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对他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着想和主动作为化解难题的温情服务表示感谢。

  据悉,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被告那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并当场休克。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那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沈阳某医院接受治疗,住院43天,并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等多种疾病,因与保险公司在赔偿数额上不能达成一致,故诉至该院。

  段雷及王少勃在查阅该案卷宗时发现原告提起的赔偿项目请求与法律规定可以提起的赔偿项目相比存在缺项,如是当事人因不熟悉法律规定而遗漏诉讼请求,在本案中该笔款项将不能得到赔偿,以后若想通过再次起诉的方式追索会严重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原则,段雷及时与原告代理人(原告女儿)取得了联系,详细释明了法律规定,代理人从来没打过官司,对法律不熟悉,因此确实遗漏了诉讼请求,遗漏的赔偿款项系护理费。代理人听完法官的讲解后非常着急,十分担心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款。随后,段雷又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向其讲清原告情况,通过深入细致的劝说,最终取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解,该案顺利开庭审结。经过庭审质证,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4.1万元,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给付了赔偿款,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真没想到法官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本来以为到法院打官司挺费事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全家的难心事。”庭后,原告十分感激法官的尽心尽责,也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立足审判执行本职工作,从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认认真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切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愁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