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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省教育厅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12-23 10:12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省在沈阳市第二十一中学设立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辽宁分会场。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通过视频与教育部北京主会场一起举办升旗仪式,跟随教育部领导朗读宪法部分条款,观看“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学生现场展演等,让宪法精神在青少年心中扎根。

  省教育厅联合省司法厅利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青少年学生有奖答题活动,全省大中小学生共8万多人次参与活动。辽宁代表队师生赴京参加教育部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在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演讲比赛的大中小学生在4个组别中分获4个三等奖。全省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截至12月6日,共有140多万名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通过答题获得“宪法小卫士”称号。 

  据悉,自“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省教育厅科学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省教育厅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该厅牢牢抓住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个关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教育法治工作,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先后举办了7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师资等高级研修、能力培训,培训人数近千人次。

  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该厅落实省委指示精神,就大中小学校上好法律课开展调研,提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开好大中小学校法律课,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目前,按照国家、省课程设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了“品德与生活、社会”“思想品德”两项课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专题讲授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共约30学时,有的学校开设了校本课程“法律常识”等。本、专科高等学校普遍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国家课程,共约50学时3学分,是大学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该厅制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法治工作水平,同时对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水平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推动在中小学校除分管法治教育校领导外,加强聘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14个市和大多数高校外聘律师为兼职法律顾问,截至2019年底,全省各中小学校均已配备兼职法治副校长。组织遴选一线教师和学校主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培训,24名中小学教师、校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同志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法治教育实践辑录,供基层学习参考,提升干部、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该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共确定12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由省教育厅组织制定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年度活动计划,并向教育部报送辽宁青少年法治教育经验材料。

  开展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该厅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未能及时解决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强化联控联保,加强协同作战,联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协作劝返机制。进一步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家长、留守儿童家长等特殊群体的思想认识和法治观念,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