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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省政法干警热议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20-12-02 13:53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新前沿建设扎实推进。”作为辽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营商环境建设引起极大关注。

  连日来,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在我省政法系统中反响热烈。本期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来倾听作为主力军的“他们”都说些什么。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彤表示,多年来,鞍山中院始终立足于营造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升级的产业环境,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应用力度。组建速裁团队,打造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深入推进“细胞式工作法”,充分调动每一名干警的积极性,提亮法治底色。

  在沈阳市和平区副区长、和平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植桥看来,努力实现“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目标任务,公安机关应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落实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行动中,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转变思想、治理顽疾、规范执法、刚性问责。通过开展“学先进、提士气、补短板、创佳绩”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百日行动、建立法律顾问聘任制度、设立“警务快递柜”实现户籍业务错时办理等一系列便民利企优化服务新举措,切实实现公安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再提升、作风形象再塑造。

  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副局长张立国也深有同感。他表示,公安民警要自觉摒弃“与己无关”的思想,不当旁观者,主动把自己这个“小我”融入辽宁这个“大我”中来,增强主人翁意识,以扎实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忠诚履职,围绕常态化打击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大案快破、小案多破,多追赃、多挽损,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实’字当头,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不能走形式、浮于表面。”沈阳市于洪区委政法委主任科员郑心说,“政法机关当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最大追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着力解决存在于政法领域的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

  “我们依托警民共建服务中心,首创‘公安引领、商家受益、群众实惠’的新模式。时刻秉承让群众办事方便宗旨,积极引进24小时自助审批终端,建立企业落户‘迎宾员’制度,真正让数据多流转、让群众少跑腿、让企业不操心。”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教导员徐嵩认为,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要坚持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让自己强大,全面对接新时代科技元素,把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与传统警务活动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的综合能力。

  辽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张林胜表示,政法机关要主动为市场主体考虑,不做“官老爷”,甘当“店小二”,不该办的坚决不办,该办的痛痛快快办。具体来说,辽阳公安机关要通过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更高质量、更全内容的辽阳公安便民服务体系,努力让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受益。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田东擘认为,政法机关当务之急应是准确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记者 白国军 马琳 任晓霞 董楠 邵小桐 冯羽竹 齐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