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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抚顺东洲:平安反复“叮咛” 服务一心为民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0-01-22 09:08

  1月16日,农历小年的前一天,记者来到了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派出所。东洲派出所地处东洲区阿金路,是全区的中心所,也是模范所。副所长邵博告诉记者,春节临近,为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所里的民警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居民小区、出租房屋等进行走访摸排,并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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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左)向记者讲解烟花爆竹存放的相关规定

  正巧,民警陈冬和魏博佳要去几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记者随同前往。陈冬和魏博佳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烟花爆竹储存量和品种及人员聚集区域是否存放烟花爆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

  陈冬告诉记者,销售者必须认识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警方要引导辖区群众安全、文明、正确燃放烟花爆竹。除了消防设备必须达到规定数量之外,设备的状态也必须是安全可用的。当记者问陈冬,烟花爆竹的存放和销售区域能否和销售者的生活地点在一起时,他回答:“那肯定是不行的。必须有一道门隔离两个区域,并且门上还必须明确标明‘注意安全’‘严禁明火’的字样。”陈冬是在基层工作了10年的老警察,他边检查边向记者讲解相关的规定和注意事项,记者感到受益匪浅。

  随后,记者又随民警们来到了抚顺市自来水公司东洲分公司。该公司的安保负责人老张听说民警们要来检查,早早就等在了收发室里。陈冬和魏博佳先是检查了企业的安全保卫器材,随后询问了下发的安保条例的学习和存放情况。老张说:“常规的安保条例我们都打印出来贴上墙了,还有一些重要的内容,我们组织学习之后就装订好放在这个柜子里了。”他边说边用钥匙打开柜子的锁,展示着那些内容,最后又认认真真地放回去锁好。

  从企业出来,陈冬说:“我还得回社区看看。”陈冬是东洲区东洲街道新太河社区的社区民警,那里紧挨着大伙房水库,还有两个自然村,路途较远。进了社区,陈冬马上来到了辖区内的一家艺术馆,那里展出的基本都是画作和根雕,如果不重视安全防火可了不得。他将车停在路边,跑进去找到了负责人,反复叮嘱之后又上车前行。

  从社区出来,天色渐暗,检查了一天,陈冬如释重负,好像是觉得“家里”都平安,自己也能安心过年了。魏博佳告诉记者,陈冬的妻子也是警察,在本溪上班,两个人分居两地已经10年了。今年的年三十儿,所里值班的还是他,他已经连续3年的除夕夜都没和家人一起过了。陈冬说:“这是我作为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