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点案件当事人搭建交流平台,为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纠错,为多年上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反复磋商……阜新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用浓浓的为民情怀和职责担当意识,一一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
7月5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面对面”公开交流会,为一起交通肇事案的上访人柳某搭建了与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面对面”直接交流的平台。
为了确保此次“面对面”交流会的公开、公平、公正,阜新市检察院特邀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信访部门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案件评议人,共同听取上访人的诉求。阜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中平发起此次见面并参加会议。
公开交流会让柳某现场充分表达诉讼请求和质疑等意见,并由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针对柳某提出的问题给予解释和说明。会议结束后,柳某紧紧握住蒋中平的手动情地说:“我对市检察院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公开表达诉求的机会表示由衷感谢!”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9月,阜新市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办信件,信件中李某某称其父李某被超期羁押。阜新市检察院确定李某案由第五办案组(刑事执行检察部)办理。经核实,阜新市检察院认为,办案机关未能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导致李某被超期羁押,应依法及时纠正。经过四次沟通协调,最终办案人员及主管部门均对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予以认可,且第一时间变更了强制措施,9月29日,李某被释放。
温情办案让双方都满意
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双方却历经三年多“马拉松式”的诉讼“煎熬”还尚无结果……7月30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阜新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某交通肇事申请结果监督一案后,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审查和申诉疑点的比对梳理。
“有疑点就务必要查清,不能让当事人带着半点疑虑结案”。阜蒙县检察院几次到市、县交警部门,两级法院,几家鉴定机构,事故现场,当事人家中及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等地,深入细致地调查每一个细节。
阜蒙县检察院的调查结果证实,申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均不能成立,按正常程序告知其不予抗诉就可以结案。但检察官体会到双方当事人为此案耗费了大量精力,想通过办案继续延伸服务,用事实化解其心疑、在检察环节做到案结事了,让双方尽快回归平静的生活。
经过阜蒙县检察院检察官认真负责地组织了几轮磋商后,9月17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9月26日,双方如期来到阜蒙县检察院履行了手续,双方当事人积累了三年多的误解、怨恨、疑虑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都冰消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