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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专访葫芦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洪军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19-12-0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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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军(左)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辽宁法制报:据了解,10月12日,您主持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全市各行业的16名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市公、检、法、司的“一把手”都参加了会议。这对于全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产生了怎样的推动作用呢?

  孙洪军:我们组织召开这次座谈会,围绕政法机关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举措,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企业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需求,征求了诸多意见和建议。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现场解答并作了表态发言,我们和企业家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可以说,这次座谈会进一步拓展了政法机关与企业间沟通交流的渠道,进一步表明了政法单位服务经济发展、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的信心和决心。

  辽宁法制报:近年来,葫芦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机制制度上抓出了成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孙洪军:优化营商环境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很关键。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葫芦岛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葫芦岛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葫芦岛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保障,确保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有章可依、有章可循。

  辽宁法制报:在统筹协调上,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孙洪军:今年5月份,我委组织召开了“市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会议,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减存控增攻坚等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会后,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政法各单位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同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28项新举措》,总投入约600万元,购置自助服务设备49台及相关配套设备61台(套)。检察机关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编印《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普法宣传手册。审判机关制定了《葫芦岛市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并积极筹建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司法行政机关制定了《葫芦岛市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法治进企业,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辽宁法制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对执法保护应该有高期望值。那么我们是如何在这一方面加大力度的呢?

  孙洪军:对影响营商环境的执法行为,我们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等专项活动,政法各单位针对民营企业重点案件,中央巡视移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自排查重点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妥善处理涉企业纠纷及法律问题,充分释放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