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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的温暖执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艺文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9-12-02 10:00

  “这1万元钱和两个南瓜你先拿着,剩下的钱半年之内我一定全部还上!”11月6日,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岫岩满族自治县大山深处一个小村庄的小平房前,被执行人姜某激动地将1万元钱和两个南瓜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手上。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姜某向李某支付拖欠工程款8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而且还离开了居住地不知去向。2018年3月,执行法官经多方寻找,终于在岫岩县的一个小村庄里找到了姜某的老家,并向其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因姜某不在家中且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只好在完成送达后返回法院。

  今年11月,法院得知姜某已经回到老家,但是始终联系不上。11月6日,执行法官夏明宇决定带队再次去姜某的老家一探究竟。驱车4个小时,奔波300多公里,一行5人再次来到姜某家,姜某果然在家。夏明宇看到姜某家简陋的房屋和艰苦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对其实施拘留。而是耐心地对姜某释法说理,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帮他分析案件利弊,鼓励姜某积极面对问题,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姜某被夏明宇的真诚规劝深深打动了,强硬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自己在打工期间胳膊骨折了,暂时没有能力挣钱,家里还有个不满两岁的孩子,父母年纪都大了没有收入,确实没有钱履行。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姜某的父亲主动提出找亲属凑一部分钱,先履行一部分,然后再和申请执行人商量,承诺分期履行剩余欠款。在姜某的父亲出去借钱的时候,姜某的母亲提出给申请执行人拿点家里的土特产,以此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借此契机,夏明宇又做双方工作,双方得以握手言和,姜某在申请执行人走之前把自家种植的两个南瓜送给了申请执行人,山里人淳朴的脸上绽开了笑颜。

  原计划要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执行法官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对,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部分欠款,还修补了双方之前的关系。夏明宇说:“法院的工作是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强制执行也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一抓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