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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勇担当 谱写政法新篇章——专访阜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9-11-26 12:58

攻坚克难勇担当  谱写政法新篇章

专访阜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

付志宏(左)接受本报记者孙硕辰采访

付志宏(左)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辽宁法制报:请您介绍一下阜新市政法工作情况。

  付志宏:党的十八大以来,阜新市政法战线牢牢把握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双提升”,我市维稳工作、综治工作、反邪教工作连续多年荣获全省先进。

  辽宁法制报:政法工作开花结果,离不开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阜新市为此做了哪些努力?

  付志宏:我们建立完善了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机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起草了《中共阜新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及时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推动相关规定在我市落地生根。制定了《全市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办法》和《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正在制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辽宁法制报:阜新市深入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具体有哪些作为?

  付志宏:阜新市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制定了《阜新市政法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组织全市政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其中,法院系统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检察系统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等犯罪;公安机关破获涉企案件29起,挽回经济损失4278万元;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百名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辽宁法制报:近期,阜新市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百日会战”的强大攻势,下一步有哪些强有力的举措?

  付志宏: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百日会战”的总体部署,10月16日,阜新市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裴伟东,市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成中分别讲话,对开展“百日会战”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阜新市将严格落实“双组长”领导体制和“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市扫黑办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执行县、区与部门联动机制与案件会商制度。马上下派督导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取得扎实成效。

  在案件侦办上,阜新市将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加强串并分析,年底前集中侦破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打财断血”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打伞破网”上,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的协同作战,确保“官伞”“警伞”“庸伞”一网打尽,年底前集中突破一批重大涉腐涉伞案件。